余一方質疑,署方假設內地會開放空域,未有考慮珠三角空域交通擠塞的問題,航機日後使用三跑時,或需要在降落前在高空盤旋更長時間,因而製造更多噪音及影響空氣質素。署方回應指並無實質證據支持以上說法。
明報 2016-07-07
造價逾1400億元的機場第三跑道,前年獲環保署批出環評報告及環境許可證,早前遭東涌居民兼保育人士何來及環保觸覺義工余顯璧以司法覆核挑戰,案件昨續審。余一方質疑,署方假設內地會開放空域,未有考慮珠三角空域交通擠塞的問題,航機日後使用三跑時,或需要在降落前在高空盤旋更長時間,因而製造更多噪音及影響空氣質素。署方回應指並無實質證據支持以上說法。
指毋須嚴格跟隨指引撰報告
代表環保署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何來一方日前強調署方的責任是如何保護環境,但事實上署方的法定責任,亦要考慮許可證申請人提交的計劃,而且批出許可證後,署方會加設額外條件要求計劃申請人遵守,整個過程亦是按照法例進行。此外,何一方日前指機管局須按署方發出的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以制訂環評報告予署方批准,但局方沒有按照上述要求撰寫報告。余若海回應指,局方無法定責任嚴格跟隨上述研究概要及備忘錄的指引,並笑言難道錯手打多了一個英文字也要將報告推翻?余又指署方考慮時會平衡公眾及局方的利益。
至於珠三角空域交通問題,余初步回應指航機要盤旋亦只是在高空,質疑會造成空氣及聲音污染的說法。余今將繼續陳辭。
【案件編號:HCAL2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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